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yè)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yè)組織機構(gòu)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和種類和依據(jù)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guān)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連州)食藥監(jiān)食罰[2018]030號 | 連州市冰純食品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連州市冰純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生產(chǎn)許可證》編號:SC11044188200074 | 劉金華 | 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guī)定,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罰款27500.00元。 |
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nèi) | 連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2018年7月24日 |